筑牢生物安全的法治屏障小羔2小时前发布关注私信02714 2024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完成修订并施行。新修订的《生物安全法》立足全球生物安全新形势与我国发展新需求,聚焦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生物资源保护、生物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为我国完善生物安全治理、应对生物安全挑战、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国家生物安全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国家生物安全政策和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完善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积极应对生物安全重大风险,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我国生物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增强,维护生物安全基础不断巩固,生物安全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随着顶层设计的不断加强和制度机制的持续完善,我国形成了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特别是《生物安全法》实施以来,这部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科学界定了生物安全的内涵要求,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完善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11项基本制度,健全了各类具体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全链条构建起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对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配合《生物安全法》有效落实,相关部门先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制定《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进一步健全了生物安全领域法规制度体系,筑牢了生物安全法治根基。 当前,全球生物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相互叠加,生物安全形势呈现出许多新特点。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国家安全机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盯生物安全领域风险,联合相关部门依法破获了境外机构非法窃取我国生物资源等系列重大案件,依法查处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非法采集我国生物数据信息、非法向我国境内邮寄偷运外来物种等威胁我国生态平衡和生物安全的案件,坚决防范制止惩治境外势力危害我生物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我国生物安全贡献了力量。 新时代新征程,国家安全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维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有关部门一道,不断提升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打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人民战争,全力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 转载请注明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声明 1、本网站名称:阻击者联盟安全社区 2、本站永久网址:https://blogh-ackercn 3、本网站的文章部分内容可能来源于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群:1026163188进行删除处理。 4、本站一切资源不代表本站立场,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载任何违法的相关信息,访客发现请向官方群举报 6、本站资源大多存储在云盘,如发现链接失效,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THE END未分类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14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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